_2007年12月14日22:14,
雅虎奇摩部落格「五字頭耗子的玩具觀察」上傳了第四百二十九篇短文。
▲2007年。五字頭耗子說:〈三問議員〉 |
多數人都會厭煩喧鬧不休的爭執,自己也希望只要快樂的談論玩具就好。但是,太多人都曾歷經出版品露點就退回、發行作品必須先行送審的禁錮年代,現今任何人還用主觀認定的「色情、暴力」評論藝術,就必須被民意嚴厲韃罰。
我想釐清,這次問題不在於大家對海洋堂的評價如何,
而是民意代表是否可以夾「民意」之名干預創作自由?
如果答案是可以,那麼社會形態與戒嚴之時又有何不同呢?
現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李文英,像是只針對北美館與海洋堂,
但是請大家設想:如果今天是台灣的公仔創作者作品呢?是不是只要露點就不是藝術?(如果你就是創作者,會贊成議員的觀點嗎?)
任何民意代表,是不是也可以不管你的作品是否早已揚名世界,就用主觀認定的「色情、暴力」直接剝削你的創作以及展出機會?
如果答案是可以,是否文字、電影、攝影…也要用相同標準管理箝制?
我想釐清,這次問題不在於大家對海洋堂的評價如何,
而是民意代表是否可以夾「民意」之名干預創作自由?
如果答案是可以,那麼社會形態與戒嚴之時又有何不同呢?
現在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李文英,像是只針對北美館與海洋堂,
但是請大家設想:如果今天是台灣的公仔創作者作品呢?是不是只要露點就不是藝術?(如果你就是創作者,會贊成議員的觀點嗎?)
任何民意代表,是不是也可以不管你的作品是否早已揚名世界,就用主觀認定的「色情、暴力」直接剝削你的創作以及展出機會?
如果答案是可以,是否文字、電影、攝影…也要用相同標準管理箝制?
▲台北市立美術館「海洋堂與御宅族文化」 |
在此有三個問題真心 請議員以及大家思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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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員說「台北市立美術館成立目的,不僅是展覽,還肩負教育的功能,所以有很多中小學生、親子都會到市立美術館參觀教學。
議員在12月初接獲檢舉,主要也是針對「情色區」有10尊露兩點、姿態猥褻的少女娃娃,家長希望不要在具有教育功能的台北市立美術館 裡展出,或者是分級展出。議員本著民意代表的職責,來反映家長的意見,有錯嗎?」
議員希望美術館不應展出情色作品,連分級也不行(這次北美館已經分級未展出還被罵)。
我的觀點是:任何藝術表現在「賞心悅目」之外,應該更具備激發人類思考的功能。而且人們都 不應以「道德觀」名目扼殺任何藝術創作。
因為以上所言成立,
所以杜象的小便斗毋庸置疑是藝術、李 安《色︱戒》中的情愛場面是藝術、日本攝影大師荒木經惟的相關情色作品絕對是藝術經典,甚至許多知名的純藝術作品(非指假藉藝術之名),根本就極度色情或讓人不舒服。不應以觀者的「舒不舒服」、是否會有「情色眼光」來衡量任何「藝術成就」,也不應以「民情」箝制任何具有國際聲望的藝術表現,這才是有國際觀的開放成熟社會。
況且議員指責的是館方沒開放的分級「情色區」。那10尊根本沒開放,那來的問題呢?
太多人歷經過國立編譯館的送審時期,無論理由露點就得噴霧塗黑。現今藝術創作,尤其是具國際聲望的藝術表現,怎能任意以「色情、暴力」就加以限制呢?如果美術館連分級都不可行(再次提醒:那10尊館方根本沒開放),議員思考,這樣的言行與戒嚴有何差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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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員說「接獲多位藝術家抗議,日本的次文化藝術竟然大而堂之的進駐北美館展出,硬把單純的玩具展,拼湊為跟藝術結合,共展出3000多件作品…
議員表示這次展覽由美術館自行擔任策展人,且花費國際運費、保險費及借展費約500多萬,展示、廣告費用200多萬,總花費770多萬公開展,讓他們為之氣結。」
議員說「台北市立美術館的展出應當是藝術品而非商品,
但這次的展出根本就是一次動、漫畫、模型展的商業展覽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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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看到這次展覽應該思考的是:為何村上隆能創造藝術與時尚的溝通平台?為何日式2D圖像現今能成為不分國籍的語言?或許只是恰巧,但海洋堂的成長,正足以見證這段日本動漫次文化風潮的源由。也是藝術展的價值。
如果議員對海洋堂有所質疑,為何不思考村上隆與海洋堂的關係?那個『Miss Ko2』的娃娃為何能創造天價而不是鋼彈?
世界各地美術館為何不找更資深的BANDAI、TOMY玩具廠開展,「獨厚」海洋堂呢?議員在「為之氣結」指責北美館之前,是否該針對展品多花些時間了解原委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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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員說「如果這些展出的公仔娃娃是藝術,北美館更應主動規劃,展出有百年歷史的台灣文化史艷文、藏鏡人、黑白郎君等知名布袋戲偶。而不是一味追求流行、趕時髦。」
很不幸的,敝人對台灣布袋戲產業也略知一二。
首先議員犯的錯誤是:至今史艷文、藏鏡人、黑白郎君…尚未有百年歷史。況且時間並非問題癥結,又不是歷史博物館,創作時間與藝術成就怎麼會是等號?
假設議員真心想對台灣布袋戲產業盡心,希望議員多花時間前往宜蘭「傳統藝術中心」以及高雄「夢時代」旗艦店詳細參觀後,認真了解展示需求條件以及現今產業面對大環境的諸多 問題,再談策展更為切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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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次提醒議員,
不要一提布袋戲就只想到黃俊雄「史艷文」或霹靂「素還真」,一想到琉璃就只想找「琉璃工坊」,否則跟議員先前質疑北美館這次海洋堂展「展出應當是藝術品而非商品」,或議員「希望北美術館要為藝術把關,不要替商業背書,花大錢作廣告行銷,甚至不宜在北美館裡銷售玩具商品。」的論調,一而再再而三的自相矛盾。
懇請議員如果不能為台灣創意產業加分,也不能擅用職權,任意扼殺藝術創作自由。如果議員誠心想為台灣教育以及女性自主盡心,眼前能著手的地方應該已經多如繁星,快著手吧。
我愛鉄金剛|5字頭耗子|howzaTOY|everything but the culture !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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